特殊计量器具受理检测时限
(2022.3.10)
序号 |
计量器具名称 |
受理时间 |
检定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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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 |
全年工作日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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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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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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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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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等标准铂热电阻 |
11月10日-11月30日 |
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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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5月31日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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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等标准铂铑10-铂热电偶 |
1月1日-2月28日 |
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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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3月31日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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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6月30日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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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10月31日 |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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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12月31日 |
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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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酒精计、密度计等玻璃浮计 |
3月10日-4月1日 |
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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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10月8日 |
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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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标准电阻 |
4月20日-5月10日 |
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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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10月10日 |
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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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标准电池 |
1月10日-1月31日 |
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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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4月30日 |
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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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7月31日 |
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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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10月31日 |
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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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kV 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
3月15日-3月31日 |
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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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6月30日 |
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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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9月30日 |
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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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12月31日 |
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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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作用玻璃温度计 |
1月1日-2月28日 |
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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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4月30日 |
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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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6月30日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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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8月30日 |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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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10月31日 |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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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12月31日 |
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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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铷原子频率标准 |
全年工作日 |
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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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高精度通用电子计数器(高稳晶振、频率标准、合成信号发生器、进口频率计)10-7、甲醛气体检测仪、臭氧气体分析仪 |
全年工作日 |
2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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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数字多用表(台式四位半以上)、数字式多用表校验仪、毛细管粘度计 |
全年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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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2等级砝码、过程仪表校验仪(电学部分)、直流电桥及直流电位差计、交流电阻箱、模拟交直流电阻器、耐电压测试仪检定装置(交直流电流、电压部分)、照度计、紫外辐射照度计、亮度计、发光强度测量仪器 |
全年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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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各类粘度计(不含毛细管粘度计)、F1及以上(不含E2)等级砝码 |
全年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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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规检定、校准送检业务5个工作日完成; 2.常规委托检验业务20个工作日完成; 3.常规现场检测项目7个工作日出报告; 4.经营性检定、校准业务提供有偿加急服务,相关内容详见:http://www.zjim.cn/html/tongzhigonggao/detail_2021_10/20/4487.html 5.大批量委托业务完成时限由双方约定; 6.涉及标准器送检等特殊原因导致的业务延期请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