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查工作,根据浙江省计量院普法计划安排,3月9日上午,省计量院召开监督抽查制度宣贯会,宣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法规以及院相关管理制度新要求,副院长沈才忠发表讲话。
会上,业务管理部负责人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要求,对省计量院新制定的《院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宣贯;并结合历年监督抽查工作实际,重点就抽样、检验、异议处理、样品处置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讲解。沈才忠副院长对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研究所要组织检测人员学深吃透监督抽查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要求;二是加强监督抽查的质量管理,确保资质能力、评价规则、设施设备、人员等要素有效;三是强化风险防控,绝不允许出现违规检测、超范围检测以及其他廉政问题。
监督抽查是省计量院依法履行公益职责的重要工作之一,省计量院将持续提升履职服务能力,高效规范完成监督抽查任务,支撑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