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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诚信计量建设 浙江省“C”标志全面实施自我声明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9来源:阅读:

人民网杭州1月3日电 (张丽玮)今天上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新闻发布会。即日起,现行的“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核查发证+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改为“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

市面70%以上商品都有固定的量限,这样的商品被叫做定量包装商品。例如一瓶矿泉水500ml、一袋大米10kg等,都是定量包装商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准确与否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2001年,我国开始推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China”第一个字母)制度。所谓“C”标志是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商品贴上“C”标志,即表明其产品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消费者可据此放心购买到足量的商品。

今天,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2019年1月3日起,在浙江省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

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企业守信自律、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抓手,对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并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具有重要意义。

此项制度的改革主要将现行的“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核查发证+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改为“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投诉监督,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据介绍,本次改革主要释放了三大红利:一是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企业在使用C标志前不再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计量保证能力进行核查,减少了市场准入环节,提高了“C”标志使用便捷性;二是“C”标志使用的定量包装商品范围由原来的13种扩展到全部定量包装商品(量限范围内);三是面对浙江省近万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预计“C”标志的应用将大幅增加,将有利于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提高,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合格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等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不实自我声明和违规使用“C”标志行为。

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自我声明而使用“C”标志,或者按照规定使用“C”标志后不能履行承诺、存在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落实失信惩戒措施,责令其停止使用“C”标志。同时,落实守信激励措施,及时公布守信企业信息,优先为守信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使守信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