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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加强基层技术机构建设运行管理

发布时间:2016-11-22来源:阅读:

近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技术机构建设运行管理的通知》(浙质联发﹝2016﹞13号),率先在全国就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以来,合力部署加强基层技术机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通知》针对部分基层技术机构存在的条线管理不畅、能力建设放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问题,提出6方面意见和要求。一是完善协调共管机制。各市、县(市、区)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具体处(科)室作为技术机构建设运行管理的责任部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条线管理畅通。二是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围绕区域质量安全监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特色小镇建设等重点,持续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检验检测和科技创新综合能力水平。三是强化行政履职支撑。推动技术机构在承接好监督检验等政府部门交办各项任务的同时,主动加强地方主导产业质量状况分析研究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为政府行政决策和风险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四是优化公共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技术机构能力优势,通过开放实验室、专家入企帮扶等方式,着力解决企业技术进步、市场准入、标准创新、质量提升、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五是规范检测服务行为。加强技术机构内部质量控制、重要风险点防控和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杜绝谋取不正当利益,树立政府部门所属技术机构科学权威、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为社会检测机构作出表率。六是稳妥有序推进改革。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要求,围绕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相关工作。鼓励各地结合技术机构建设发展实际,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先行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