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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监局联合省发改委出台服务特色小镇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22来源:阅读:

 日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发挥质量技术基础作用服务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浙质联发﹝2016﹞11号),就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作用和质量、品牌、标准化等质量工作职能优势,助力高质量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提出意见和工作举措。

特色小镇是聚焦信息、时尚等七大新兴产业、兼顾丝绸、黄酒等历史经典产业,融合文化、旅游、社区等功能的创业创新发展平台,是我省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重大战略选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特色小镇建设,出台指导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培育创建和试点示范,全力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检验检测、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和质量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针对特色小镇建设过程、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平有序环境维护等存在的实际需求,出台发挥质量技术基础作用服务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对于高质量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突出需求和目标导向,紧密结合质量技术基础和质量工作职能,提出七个方面具体举措,包括:在特色小镇建立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质量技术支撑;优化特色小镇建设过程的质量和标准化服务,适时研究构建“1+X”特色小镇地方标准体系;积极培育创建特色小镇品牌,在“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区域名牌和服务业名牌创建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特色小镇产业标准化水平,支持特色小镇内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抢占标准制高点;优化质量技术领域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依法扩大“当场许可”试点范围,各级质监技术机构主动为特色小镇解决质量技术难题;加强特色小镇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打假和专项执法力度,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培育创建电梯、计量仪器仪表等高端装备制造的特色小镇等。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特色小镇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定位,结合国家和我省促进检验检测领域改革发展的要求,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在特色小镇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在特色小镇开展省级质检中心建设主体多元化试点。

该意见自2016年9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