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47号)的规定,现将本企业2021年工资分配信息披露如下:
企业名称 |
清算的工资总额 |
职工人数 |
职工年平均工资 |
备注 |
浙江省方正校准有限公司 |
981.67 |
67 |
14.65 |
|
备注:1、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和绩效
2、职工人数不含院借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浙江省方正校准有限公司
2022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