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我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保障正常的送检需要,我院即日起提供计量器具邮寄受理服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除外)。现将有关服务情况公告如下:
一、常规委托业务:客户通过“浙里检”平台办理,待订单确认后,将《“浙里检”送检样品邮寄免责申明》、计量器具邮寄至我院。
二、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客户需先通过e-CQS系统(http://psp.e-cqs.cn),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登记造册、备案、申请周期检定,审核通过后将预约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单》、《强制检定样品邮寄免责声明》、计量器具邮寄至我院。
三、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器:客户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单》填写后,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单》、《强制检定样品邮寄免责声明》、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计量器具邮寄至我院。
上述服务举措暂定至2021年12月31日,后续根据疫情情况再行调整。
邮寄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1号楼B104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1-85027145
附件:
1.《“浙里检”送检样品邮寄免责申明》 点击下载(10.66 KB)
2.《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申请检定单》点击下载(34.24 KB)
3.《强制检定样品邮寄免责声明》 点击下载(10.85 KB)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