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因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维护广大办事人员和我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和蔓延,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须知(2021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告知如下:
1.所有人员进入本院业务服务大厅须佩戴口罩;
2.外来办事人员请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出示浙江省内健康码;
3.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请勿入内;
4.小件、不易损坏的仪器需送检的,推荐使用“浙里检”平台进行邮寄送检。
未尽事宜详询大厅工作人员或致电0571-85027145。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