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3941
三.采购项目名称:交通安全检测设备量传能力技术改造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标准测速仪 |
套 |
1 |
49 |
对真实交通流量状态下对正常行驶车辆速度进行测量,利用该装置可对车流量较大路段雷达进行检定,免除用试验车测量带来的危险。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JJG 527-2015《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和JJG 528-2015《移动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规程新增一种现场测速误差检定方法,即用标准测速仪对真实交通流量状态下对正常行驶车辆速度进行测量,利用该装置可对车流量较大路段雷达进行检定,免除用试验车测量带来的危险。标准测速仪可以满足省内对应检定校准和科学研究的需求。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广州江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529号三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陈臻 |
高工 |
杭州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 |
2 |
沈介骏 |
高工 |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3 |
赵永根 |
高工 |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建立该项目是为了完善浙江省目前雷达测速仪检定的需求。为了对JJG 527-2015《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和JJG 528-2015《移动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规程中规定的现场测速误差的检定,需要购置具备区分车道功能的标准测速仪。目前只有广州江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标准测速仪符合该要求,其最多可检测8条车道数,可单独检测某1条或多条车道,可同时检测多辆车,并给出每辆车的速度。
论证意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任慧燕
联系电话:85025357
传真:85025249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025722
地址:杭州市下沙路300号1号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
联系人:马瑞敏、冯华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