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省内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办理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申请检定;省内企事业单位申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最高计量标准检定。
二、申请条件
我院在授权范围内受理强制检定申请的计量器具包括:
(1)市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考核的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3)省级职责中规定由我院执行周期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4)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具备检定能力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三、申请材料目录
(一)计量标准器具
(1)省内(杭州地区除外)的提供相应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
(2)杭州地区的提供杭州市民生计量公共服务平台经我院确认受理的预约单或预约编号。
(二)工作计量器具
(1)省内除杭州地区以外的提供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平台经我院确认受理的预约单或预约编号;
(2) 杭州地区的提供杭州市民生计量公共服务平台经我院确认受理的预约单或预约编号。
四、申请接收
(一)计量标准器具
申请方式:前台申请;网上申请(杭州地区)
(二)工作计量器具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省内除杭州地区以外的:http://psp.e-cqs.cn/egov/shIndex.html
杭州地区: https://hzmsjl.hzscjg.gov.cn:8889/user/login
五、基本流程
六、检测时限
送检5个工作日,现场7个工作日出报告;特殊项目时限另行约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财税〔2017〕20号文件规定,2017年4月1日起停征收费。
八、咨询途径
业务部咨询电话:0571-85025475、85027145
交声所咨询电话:85025970(交通执法)、87206687(声学)
医电所咨询电话:85129831(医疗)、85026180(眼镜)
电能所咨询电话:85128281(电能计量标准)
信电所咨询电话:85127923(三表)、85027167(互感器)
长精所咨询电话:85026959(工程测量)、87103274(精密智能测量)
力学所咨询电话:85022263(衡器)、85027185(天平砝码)
85022264(测力)、85026985(工程)
流量所咨询电话:85026302/86047700(液体流量)
85126017(气体流量)
热工所咨询电话:85025400(压力真空)、85027189(温湿度)
生化所咨询电话:85027194(化学)
九、送检地点和时间
地址:杭州市下沙路300号1号楼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业务受理大厅
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周一到周五:8:30-12:00,13:00-16:30
十、检测进程和证书查询
检测进度查询:http://218.75.77.134:8081/searchindex
电子证书查询下载:http://218.75.77.134:8082/service-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