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
到了宋代,度量衡除了沿袭前代并正常发展外,还有三个引人瞩目的变化。一是,随着当时金银计量的日趋精细,景德年间刘承珪发明了精密的等(戥)秤,于是“两”“钱”之下又定有“分、厘、毫”等单位,这既保证了计量量值的精准又十分方便,后世在称量金银、药品时所用的“戥子”即始自这个时期。二是,南宋时将上口大且使用时易于舞弊的圆柱形量器改为上口小,下底大的方形“斛”,容五斗,这种样式的斛出入之间盈亏相差不远,且口狭窄易于用槩(概),有利用防止舞弊。三是,北宋时期的李照还发明了十进制“乐秤”,《宋会要》中记载,李照“乐秤以一合之水重一两,一升之水重一升(斤),一斗之水重一秤(十斤)”,李照不用“累黍定重”,改用水的比重作为重量的自然物质标准,把“十六两一斤”的祖制改为“十两一斤”,这是我国古代衡制的重大突破,遗憾的是该秤当时并未能得到推广应用。另外,宋代由太府寺、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工部等先后执掌度量衡的行政管理,负责办法标准器、执行检定和校准。值得一提的是,北宋著名诗人苏轼,对于如何保证计量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曾在《徐州莲花漏铭》中有这样的论述,“人之所信者,手足耳目也。目识多寡,手知轻重,然人未有以手量而目计者,必付之于度量与权衡,岂不自信而信物”盖以为无意无我,然后得万物之情,旨在说明测量要通过对计量仪器的使用,尽量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